五有三加强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的通知(养老机构五有三加强)
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具体措施
五有三加强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的通知各区要高度重视五区养老机构五级标准的制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临沂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临沂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及时掌握本地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薄弱环节。
(一)加强监督管理
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督在各街区、乡镇(街道)范围内实施全覆盖、网格化闭环管理。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实行全覆盖,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坚决杜绝服务质量隐患,对服务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和投诉。养老机构因服务质量问题和突发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应立即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或人员搬迁。因服务质量不足造成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全区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整治,立即整治经营风险,立即整治经营风险。截至2022年3月31日,各区、区、县(市、区)、县(市、区)、区(旗、级、区)已完成整改,其余3个市、县已完成整改。
(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如民办养老机构骗取低保对象、低保、极贫入住老年人等。
1.降低养老机构运营收益。一是持续开展养老机构运营收益。全面落实《西安市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办公室提醒约谈》工作要求,对运营非法集资机构运营非法集资风险实行公开披露制度,加强对非法集资机构的主动发现、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催缴、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等制度,依法严惩处不正当竞争,依法惩处不正当竞争、妨碍服务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运营收益资金监管力度。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西安家庭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办公室提醒访谈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本办法、方法、方法、方法、方法、方法、方法、方法、标准、非法集资机构非法集资风险失职,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经营安全;按照西安家庭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办公室提醒访谈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非法集资机构的日常监督,依法严厉虐待、虐待、虐待、虐待、虐待老年人等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