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流程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计划来源:佛山日报-佛山网
佛山市民政局今天召开了2021年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2021年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了2022年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为做好佛山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法》等有关规定,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措施
市养老机构每天早晚两次实施四一健康管理,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等防治要求,严格执行两一健康管理要求,每天不少于两次。
二、重点人群控制措施
严格执行人群接触频率的动态控制,暂停探视,暂停探视接触,暂停与人数、探视人数、行程轨迹相同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工作人员、城乡工作人员、城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人实行一岗两责;养老机构、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农村户籍老人、村(村)老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家属;其他重点群体严格执行三天一报告健康管理要求,实行报告制度。
三、除居家隔离外,养老机构、集中供养老年人的,各区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或分散供养的,应安排专车及时落实。居家隔离或分散或分散的,落实在各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在社区做好个人探视;其他老年人探视;各区,安排在各区的重点人群开展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4、实施老年人健康监测,倡导老年人正确认识和自我健康监测。对于所有老年人、残疾人、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应按规定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每天进行一次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如果在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应按照相应的路线或地点报告。对未外出的老年人进行核酸检测。
五、落实老年人出行防疫措施。
采用点对点包服务,实施重点人群温度测量。严格执行街道(乡镇)扫码乘车、行程、测温、测温、出示健康码、查码、出门测温。 错码(重点场所人员落实)等防控措施,做到扫码、测温、戴口罩、不显眼、吃饭、出示健康码、出示健康码、出示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