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委托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用房)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委托运营近日,我区智能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项目正式启动运营。根据项目进度,区民政局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集团联合发布了《智能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推广应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在如期推进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批智能社区养老服务用房。
该计划明确规定,到2020年,我区智能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应达到90%以上。各社区应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与新建商品房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并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符合条件的,按照每100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该计划要求求,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社区家庭养老服务全覆盖,至少建设10个智能养老服务房、住宅同步规划、同步验收、同步免费交付、新商品房、住宅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同步验收、住宅同步验收,实现全覆盖,至少建设11个智能养老服务房。
政府将建立智能养老服务住房支持平台,加强家庭养老住房动态检查监控,智能养老服务住房运营管理,组织专家指导智能养老服务住房,加强租赁价格和运营管理,将建设项目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设项目奖励。
根据该计划,各自然资源区每年为该地区各类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供应商提供统一的土地供应。根据财务承受能力,为辖区内闲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闲置社区养老用房等60至69个家庭(包括60至79名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价格租赁,开展智能养老服务用房及相关优惠活动。每年,我们将为全市所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闲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供应商提供订单、折扣和购买服务。依托智能养老服务用房和智能健康养老服务用房数据动态管理系统,根据《临沂市智能养老服务用房运营调度通知》和《数据发布管理办法》,及时掌握各类社区用房的运营情况,做好社区居家养老用房运营的日常调度、运营调度和日常调度。家庭养老用房的运营调度和统计,及时发现需要时上门服务。
《规划》还提出,每个自然资源区每个自然资源区配备1至3张家庭养老床位,主要配备或建设家庭养老服务用房。
据了解,该计划还将发布《临沂市家庭护理服务设施配置指南(试行)》(以下内容),明确全区家庭护理服务设施建设面积配置标准,为养老机构床位比例,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