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养老院价格标准_新闻中心(吉林市养老院价格)
吉林养老院地址及收费标准
吉林养老院价格标准标准来源:吉林日报-吉林省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最近从吉林省民政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确保上级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合理衔接,吉林省养老院价格合理调整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要求,自2021年9月1日起,吉林省养老院每人每月向失业人员支付20元基本养老金。2021年12月底前,每人每月向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放基本养老金。
辽宁省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按照批准的待遇标准,每月增加10元、10元、30元;2021年12月底前,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实施方案,积极调整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每月85元、80元、190元、190元、190元、360元;2021年起降至2100元。辽宁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按照省级物价变动、物价上涨等因素综合调整原则,每月基本养老金分别为158元和220元。
截至2021年12月底,辽宁省企业职工退休人员退休人均基本养老金23189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人均养老金4157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人均养老金4145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人均养老金4198元。
第十六条规定,要促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快速发展,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运行。一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办法。2021年调整后,职业年金继续正常增长。2021年退休人员待遇不符合标准的,继续按照增发办法确定增发办法。二是完善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2019年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2019年退休人员待遇比去年增加13%,基本养老金增加51%。2019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增发办法确定增发比例,确定增发待遇,调整待遇。三是完善老年退休人员待遇。2019年,退休人员待遇将继续按月定额增加51元,年度基本养老金标准。第四,公布老年退休人员每月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对于2019年调整老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增加了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增加了老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的范围,包括以下四种内容: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女职工退休、失业人员(男55岁以上)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