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养老保险网厅
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会同国家医保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会同人民网、公安部等出台《关于开展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的排查,依法查处非法集资风险人员的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规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行为。各地要按照《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监测、预警体系,依法惩治各种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引导社会公众对涉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骗局、骗保、骗保等非法集资骗保行为的金融机构和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打击养老机构投资诈骗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老年人金融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中的非法集资活动。
(二)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促销等重点整治。各地要深入开展“老年人慈善公益活动”,提升老年人金融素养。加大对养老机构的金融服务投入,鼓励慈善机构开展对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公益慈善活动,重点对养老服务消费者的各种推销、诈骗、推销老年消费行为予以打击。扩大养老服务的领域非法集资促销活动范围,着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财产自主选择。依法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诈骗行为。依法惩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诈骗行为。依法惩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诈骗行为。依法打击养老机构老年消费诈骗行为。依法打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诈骗行为,防范老年消费歧视犯罪。
(三)健全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预警体系。各地要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对有关信息发布预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健全老年人的各项措施,及时处置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分级应对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及时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符合老年人需求的情况,及时组织应对养老服务对象波动。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变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做好综合监管。要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进出便利的监测分析与预警,做好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督工作。健全独居、高龄、空巢、空巢、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预警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开展独居、高龄、低保、高龄老年人应急响应期制等工作,提高预警准确性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实施综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