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情化社区化机构养老居家化医养化(居家养老管理制度)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
居家养老管理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应对老龄化的有效措施。居家养老是每个家庭都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养老服务的物质负担重、工作累,加上养老设施不完善,软硬件设施不全,制约着养老服务的发展。
2001年,国务院印发《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居家养老模式。为落实《关于加快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提出了“四减一强化”的养老服务模式,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有养老机构2.99万个,老年人及其子女享受与养老服务体系相匹配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但在我国,由于养老机构数量较少,且家庭养老能力弱,而缺乏有效的养老服务,不少家庭养老功能不全。针对这些居家养老模式,各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已经在积极探索。。在资源整合的情况下,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意见提出了提出了1530条具体要求,提出要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补贴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费用给予补贴和护理保险,对补贴方式,对卧床老人、失能失智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津贴以及救助。同时,要重点对老年人照顾工作提出了要求。建议各地结合“十四五”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因病残失能失智、高龄失智老人补贴、临终丧失自理、失能失智老年人补贴等家庭补贴进行量化调整,提升补贴,增加护理费用,对补贴的标准按照不同情形增加护理费用,并规定护理等级。
居家养老模式是当前我国多层次养老体系的重要模式,,也是基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政府正在努力的探索,养老、民政、卫健部门探索、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多种形式,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居家养老模式。
武汉市民政局也明确了2022年将探索建立家庭养老政策制度,以来,不断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制度,提出“家庭养老保障制度”,通过与社区医院、养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一体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驿站、、养老驿站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还初步建立了满足居家养老需求的一体化家庭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构建亲情化、社区化、机构养老、居家化、医养化、亲情化、居家化、医养康养化、智慧、居家养老模式,以家庭为基础,以老年人的养老载体,以老年人长期颐养的专业化服务,把养老院、社区、机构、社区和家庭延伸到居家,完善了居家、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