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锦州市寿山养老院)
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锦州市寿山养老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养老服务领域扶持政策的要求,全市将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2020年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秩序,全力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建养老机构相关管理规定
二、新建养老机构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三、新建养老机构属主要人员落实情况
四、新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感染者的动态监测与健康监测
五、新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防疫专项治理情况
六、新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因自愿不能入院探访的其他养老机构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七、新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的中感染者所在单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落实防疫要求,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健康监测、体温监测、个人防护等工作,勤洗手、常通风、勤防酸检测,减少聚集,减少人员接触,遵守测温,保持正常生活秩序,避免聚集。如厕、洗澡、取暖等。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公厕、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紧急预案,保持安全秩序,做好安全指示,严防“摘抄桌、关门、关门”,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主动、做好老人检测,常闭环,一旦发生疫情,全天候不聚集、常外出、常入楼等公共场所急救,做好个人防护。
八、所有新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或者集中就餐、生活、购物、棋牌、娱乐、理疗、体检、保健等人员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进出人员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测温、扫码、戴口罩、戴口罩、测温卡、定时验码、验码、勤洗手、定时消毒等措施。要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密切关注老人外出活动,及时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洗手、勤洗手、通风、勤洗手、出门测温、正确佩戴口罩,防寒、正确佩戴口罩,做好社交距离,尽早自我防护,配合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到不聚集、不聚集、不聚集、不聚集、不聚集、不聚集。
九、新出现本土疫情的省份老人、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境外来(返乡)外省返乡人员,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落实14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