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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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常态疫情防控指南
第一版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已正式发布。养老机构在满足防控要求前,应积极配合街道(乡)、社区(村)民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积极配合街道(镇)、社区(村)民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养老机构在疫情相关活动中,应主动向社区(村)报告,配合集中观察、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等日常防护工作。
街道(乡)民政部门接到养老机构通知后,应当指导养老机构做好个人保护工作,遵守温度测量、健康码检查、通风消毒等规定。不必要或不出门的老年人应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48小时内如实测量体温和出示健康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按要求配合个人保护措施。
对有中高风险、中风险、中风险、疫情、发热、咳嗽、疲劳、流鼻涕、腹泻等症状的老年人,应做好相应的个人保护,积极配合个人保护。
为防止事故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加强手部消毒液。有症状的人要积极配合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DRG国际标准口罩。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进行闭环、闭环运输、核酸检测和调查,并及时在目的地隔离或核酸检测。
对行动不便、高风险、中风险、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老年人,应当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措施。
对有中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和中风险地区居住史的老年人实施7天集中隔离 健康管理11天。
对中低风险地区实行7天集中(1、3天集中)健康管理,1、7天集中健康核酸检测,14天集中健康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除密切接触高血压、糖尿病等并发症等传染病外,还应进行家庭隔离医学观察。
对高风险地区和中风险地区实施家庭健康监测,14天集中隔离家庭健康监测,1、3天集中健康监测(1、3、3、7)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