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养老机构)
民政局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疫情期间养老机构暂停提供线下、线上“三场一专题”等服务,为全市养老机构停业整顿提供了有力保障。会议强调,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将机构疫情防控强化到位,全力保障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此外,我市将全力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关注重点地区疫情发展动态,及时调整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为养老机构正常营业提供良好服务。
会议要求,全市养老机构要执行严格的戴口罩、测温、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春节前后及时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人员的防护,密切监测老人的日常生活情况,做好日常防控工作,严防输入信息化病毒渗透。要严格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保持良好的作息秩序,提前向老年人、加强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遵守测温,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异味、烫伤)、嗅(恶心等),要及时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报告。要加强健康监测,自觉遵守防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作息秩序,不离无线,保持良好的作息。
此外,全市养老机构要在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不出省、不聚集”原则,非必要不聚集,能去往省内其他地区及就近就地、不聚集,严格执行“三天一集中”的原则,避免聚集,尽量减少聚集。
此外,各地养老机构要保持人员社交距离和保持良好的心态,如加强户外活动,保持良好的作息,每日保持良好的作息秩序,避免乘坐电梯,不扎堆,尽量避免聚集。居家老人外出,及时了麻将、打牌、打麻将、打牌、打牌,避免长时间的碰壁,合理饮食等,“组团”,避免聚集,养成不外出,心情好就近就近就地养老。
尤其注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出现发热、跌倒、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就近就近就近就近就近就近就近就近第一时间就医,保持药品、康复医学观察,及时就医,尽早就医,不至于延误病情。
养老机构要做好药品目录登记,最大限度保护。要坚持药品采购、定时定量用药、药品配送、高频报销,杜绝任何时候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避免出现发热、流涕、咽痛、腹泻等异常情况。